关于组织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2-26  发布者:   阅读次数:2000

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太阳成tyc7111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西师发〔201939号)(以下简称《提升计划,学校决定启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二年级博士生(含科学学位专业学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报。

立项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选题应具有学科(专业)前沿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预期能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较高学术水平。

2.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前、后具有与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3.申请人导师(团队)目前承担与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指标分配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的学院按照在校二年级博士生人数的10%-20%推荐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二级学科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教育技术学院)各推荐1申请人;具有目录外博士学位二级学科的学院(哲学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和传媒学院)各推荐1名申请人,由太阳成tyc7111组织联合评审,最终确定1名申请人。

四、立项程序

1.立项申请人填写《太阳成tyc71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书》(附件1),经导师审核同意后,于1231日前所在学院提交立项申请书、论文开题报告和开题专家组评议意见书

2.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申请人条件,202017日前组成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2020110日前将《太阳成tyc71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书》《太阳成tyc71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论文开题报告及开题专家组评议意见书报送太阳成tyc7111以上均含电子版)

3.太阳成tyc7111汇总、审核学院推荐名单后,于20201中旬对拟资助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立项证书

凡弄虚作假取得资助者,一经查出,撤销其项目资助,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太阳成tyc7111(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李夏  张超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

附件1:太阳成tyc71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立项申请书.xls

附件2:太阳成tyc711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培育资助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太阳成tyc7111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