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11  发布者:   阅读次数:1686

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质量,切实凸显预答辩制度对论文质量的监控、提高作用,改变目前各学院论文预答辩工作因时间安排较迟而流于形式的现状,提高送审论文学术水平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届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开始提前论文预答辩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预答辩时间须在申请学位学期的前一学期末之前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预答辩须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安排预答辩

2.须按二级学科专业组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专家组由35名本二级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至少有12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预答辩专家应针对论文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详细的评议和指导,每组预答辩人数每不得超过2人;

4.申请预答辩的论文应为已完成的完整版论文,未整体完成的论文不得进行预答辩

博士培养学院要从切实提高论文质量出发,加强论文预答辩管理防止走过场预答辩专家组组成预答辩时间须在预答辩之前报学位办备案

其他有关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要求不变,以《太阳成tyc7111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师发〔2019163号)为准。



学位办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