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11 发布者: 阅读次数:1686
关于加强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质量,切实凸显预答辩制度对论文质量的监控、提高作用,改变目前各学院论文预答辩工作因时间安排较迟而流于形式的现状,提高送审论文学术水平和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0届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开始,提前论文预答辩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预答辩时间须在申请学位学期的前一学期末之前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预答辩须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安排预答辩;
2.须按二级学科(专业)组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专家组由3~5名本二级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至少有1~2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3.预答辩专家应针对论文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详细的评议和指导,每组预答辩人数每半天不得超过2人;
4.申请预答辩的论文应为已完成的完整版论文,未整体完成的论文不得进行预答辩。
各博士培养学院要从切实提高论文质量出发,加强论文预答辩管理,防止走过场。预答辩专家组组成和预答辩时间须在预答辩之前报学位办备案。
其他有关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要求不变,以《太阳成tyc7111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师发〔2019〕163号)为准。
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