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赴东莞开展联合培养(实践)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05 发布者: 阅读次数:1687
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东莞市科技局签订的“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协议,应对方函请,为进一步推进双方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请有关学院做好在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赴东莞联合培养(实践)的宣传、组织和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要求
二年级在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型研究生根据专业需求也可申请。
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讲解,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赴东莞联合培养(实践),各工程硕士专业(领域)每学期至少选派6位研究生赴东莞联合培养(实践)。
二、报名方式与流程
1.拟赴莞开展联合培养(实践)研究生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2.登录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网站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系统”)进行岗位项目信息查询和研究生实践报名工作,目前报名工作长期有效。
3.由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中心负责我校研究生来莞实践、学生管理、联络协调、研究生补贴等日常管理及项目推进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相关补助政策。东莞市政府对到东莞培养(实践)满3个月及以上的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每位研究生每年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提供免费住宿;实践企业为研究生购买二十万额度的实践期间人身意外保险。
2.有关学院汇总研究生申请表,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上报太阳成tyc7111学术与培养部。
3.后续工作安排将在相关微信群或QQ群公布,敬请关注。
附件:02太阳成tyc7111研究生参加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申请表.docx
太阳成tyc7111
2018年11月16日